关于撤销(2023)湘长湘证民字第9969号公证书的公告
经审查,我处于2023年6月25日出具的(2023)湘长湘证民字第9969号公证书与事实不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三十九条、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予以撤销,该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湖南省长沙市湘江公证处
2023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