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在现实生活中,每个人都在充当消费者的角色,在消费过程中,商家如果使用欺诈等手段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,作为消费者,应积极地寻求各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那么,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哪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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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根据法律规定,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,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: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,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:
(一)与经营者协商和解;
(二)请求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;
(三)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;
(四)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
(五)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【湘江公证处温馨提示】: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维权,都有必要保全证据:
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?
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,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、有法律意义的证据、行为过程加以提取、收存、固定、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什么类型的证据可以申请保全证据公证?
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,能够合法取得或接触且能够予以客观记录的事实、行为均可以申请公证保全证据,包括但不限于物证、书证、视听资料、证人证言、电子数据、行为的过程和事实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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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江公证处执业四十年以来,坚持以消费者权益为核心,据不完全统计,仅2021年就完成保全证据公证数千件,这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,彰显了公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,服务群众的理念。
值此3·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,湘江公证处告知广大消费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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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出现问题时,应当及时保存好商品实物、与销售者及网上交易平台的聊天记录、发票、网上交易记录等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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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聊天记录、网上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,即时通过网络截屏、录像等方式保存,必要的时候,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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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固定证据,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,有可能会采取调查措施,行政部门的调查结果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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